小偷跑去你家偷东西被狗在院子里咬伤,最后却需要你来赔偿,这事你怎么看?
从你给的题目来看,确定此人是小偷,而且是实施了偷盗行为,那么我认为完全不需要赔偿。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侵害本人或他***身等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必要制止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而且是要大力提倡的。试想一下,如果小偷实施***时,你正在家中,你不会去制止吗?好了,现在是狗代替人做了这件事,那么主人当然不应负赔偿责任。
仅就这件事来看,很窝心。
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对方是小偷的证据,可以申诉减少赔偿比例。如果不能,则需全额赔付,甚至包括误工费,营养费。
国家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看似不合理。其实起到保护弱势群体(这里不是指小偷)的作用,避免“被小偷”“被伤害”的***发生。
个人感觉,这个问题,两面性,但是首先,起因,你不盗,何来被狗咬!所以,这个说法,个人认为不人性!是不是我修一条路,这条路,方便了大家,但是只要有人在这路上出了点儿事儿,法律都会判我全责!有因才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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