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宿管将流浪狗从4楼扔下致死:学生惊呆,警方调查, 你怎么看?
可以不爱,但请别伤害。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也是培养做人品德的地方,做为校方管理人员,不顾学生感受,众目睽睽之下暴虐的将弱小的生命摔下楼,且不说给胆小的孩子造成多么长远的心理阴影,就说你给孩子们上了一堂什么课?是教育孩子残暴成性?还是让孩子们欺负弱小?还是想让学生将暴戾养成习惯?这样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走入社会,将会给社会埋下一颗颗***,随时都会对人及社会形成潜在危险,进入家庭也会成为家暴的施行者!我认为,这个宿管必须深刻认识到他的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并且必须面对全校师生公开做出检讨,将影响降到最低,然后开除出学校永不录用。
处理方式不当,遇到这种流浪狗,建议还是报警处理,外国有的地方有虐待动物罪,我们国家暂时还没有。同时我们说养狗不能侵犯别人的自由,每年因为被狗咬而得狂犬病死的还是有不少的。
由于《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还只是草案,并未生效。如果是在北京发生那么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应当对狗人处以不超过500元的罚款,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相关法条: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宿管将流浪狗从4楼扔下致死:学生惊呆 警方调查,你怎么看?
先亮观点:驱赶流浪狗合情合理,摔死流浪狗手法粗暴令人反感。
学校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人数众多,空间有限,流浪狗的出现,对学生的安全有影响,宿管去驱赶流浪狗是负责任、正当的、合理的,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
单从报道看,无法判断宿管是故意把狗摔下,还是狗狗在逃跑的过程中无意摔下,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若是故意把狗狗从四楼摔下,导致狗狗死亡,那是性质恶劣。若果狗是在逃窜过程中摔下,那就只是一个意外的安全事故。
狗的死去,无论是恶意摔死还是意外摔死,对目睹的学生产生了影响,几乎是一样的。生命从眼前失去,悲伤而且无可奈何。这只狗能上到四楼生活,很可能是被某位同学收养,这件事将会导致那位学生有“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负疚感,从此生活的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