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宜兴一网红狗卖了11.8万,竟引发俩闺蜜打官司?
***前情回顾:
90后小吴养了一只法国斗牛犬“乐乐”,但是自己开店忙,带着乐乐很不方便,几经考虑决定将乐乐转让出去。小吴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闺蜜小张。小张说:一般的斗牛犬不过3万多,但乐乐这么可爱,咱们包装一下打造成为“网红”,身价就不一样了。
于是两人在2017年8月经过一段时间的炒作后,小张偷偷带着乐乐去见了买家,并且以最终11.8万元的高价出售了乐乐。事后小张告诉小吴狗狗已经售出,价格是“5.5万”,小吴虽然对小张自作主张的做法不满,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给了小张5000元作为辛苦费。
不巧的是第二天,小吴居然就遇到了买走乐乐的买家,得知对方居然用了11.8万元买的,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两位“闺蜜”最终上了法庭。
东野圭吾说过:这世界唯太阳和人心不可直视。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人性的复杂和多变性。
有些好闺蜜,只是在平时的吃喝玩乐中亲密无间。但是,真正到了诱惑面前,例如令人心动的爱情,例如金钱,有的人可能就忘记了平时的姐妹情谊,开始处心积虑地算计自己闺蜜,绞尽脑汁让自己在博弈中占到上风。
而这里的故事,却是闺蜜为了多分钱财,隐瞒实际卖狗所得的事情。原以为天衣无缝,没有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最终谎言被揭穿。多年的姐妹情没有了,自己还得退还多得部分钱财,里子面子全丢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站在旁观者角度分析,如果没有闺蜜小张的一番建议,包括她后来的努力,狗确实是卖不了这么高的价格的。所以,从人道的角度来说,小吴应该给予一定的辛苦费给小张,而且费用也不能太低。这也是体现小吴做人是否大度的表现。
这个钱是小吴应该给的,但不应该是小张如此使阴招的截留。也就是说给不给是小吴的事情,即使不给,小张也是无权私自处置的。
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就似有个段子,说股市、楼是大涨,离婚率就明显升高;股市楼市下跌,离婚率就降低。纷纷的社会问题,都是钱闹的。人性难经得起考验啊。
回到这个问题,简单分析一下,故事里财产所有权清晰,狗是小吴的。但经过朋友张的参与包装,狗升值了。故事到这里还是相亲相爱,你侬我侬,满满正能量。然后问题出现了。问题1,张未同狗主人沟通,擅自把吴的狗卖了。问题2,张隐瞒了实际卖狗款,实施了欺骗和侵吞。然后有了被吴发现,并对簿公堂的戏码。 最后用脚后跟想一想也知道,友尽是肯定的了。
从问题1擅自卖狗开始,张就已经是准备蓄意侵占这几万块了,不论从法律上还是社会道德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不应该的。后张又说吴曾口头答应超过5万的都给自己作为好处费,那为什么不公开卖狗坦诚分钱?这个狡辩还是经不得考验。自以为耍些小聪明就能占些小便宜,其实到头来还是轻贱了自己。糊涂。
对吴来说,未尝不是好事,至少友尽后,涨了教训。不经历不会懂得,人性尽量不去考验。做到亲兄弟明算账,在事情发生前,把话讲明白,最好签协议。免了很多罗乱。
为啥古今都在赞美诚挚的友谊,伯牙子期,管鲍之交,传颂千年?因为它稀有、珍贵。 用心待人,真诚维护,祝天下有情人,情比金坚!
导语:
事实再次证明人性是经不起考验滴!就算好朋友好闺蜜在金钱的腐蚀下也要对薄公堂。
***回顾:
90后小吴养了一只法国斗牛犬“乐乐”,但是自己开店忙,带着乐乐很不方便,于是便想将乐乐转让出去,小吴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闺蜜小张。
小张说:一般的斗牛犬不过3万多,但乐乐这么可爱,咱们包装一下打造成为“网红”,肯定不止这点钱。于是两人在2017年8月经过一段时间的炒作后,小张来到小吴家中,说带乐乐出去玩会。
其实小张不是单纯的带乐乐出去玩,而是带去见买家,并且以最终11.8万元的高价出售了乐乐。(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时后小张告诉小吴狗狗已经售出,价格是“5.5万”,小吴虽然对小张自作主张的做法不满,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给了小张5000元作为辛苦费。
不巧的是第二天小吴居然就遇到了买走乐乐的买家,得知对方居然用了11.8万元买的,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两位“闺蜜”翻脸了。
小吴让小张把剩下的6.3万元还给她,但是小张拒绝了。
于是在多次沟通无果下,小吴将小张告上了法庭。
在***上小张表示,自己和小吴已经口头约定好了,如何狗能够买到5万以上,超过的部分费用算是自己的辛苦费。
人性在利益面前显得如此不堪,还是不要用利益去考验人性为好。
原本是利益均沾,双方共赢的好事,却因为人性的贪婪自私,致使好闺蜜反目成仇对薄公堂。暴露了人性的丑陋,情义的脆弱,以及人性对金钱诱惑的免疫低下。看起来所谓的财富面前无父子,美色当头无夫妻,财色双临无友情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小吴有条法国斗牛大犬叫"乐乐“,虽然十分喜爱,但因太忙无暇顾及爱犬,有意将其出售,就将这一想法告诉了闺蜜小张。并且在相谈之间说到价格应在5万元左右,小张主动提出如果将"乐乐"包装,打造成网红,也许价格会更高。小吴对小张的提议表示同意,于是经过小张的包装,“乐乐"真的红了起来,在圈子里小有名气。一天小张到小吴店里,说带"乐乐"出去玩会,小吴没有在意就同意小张带去了。可小张回来说把"乐乐"卖了,价格是55000元,小吴虽然对小张的先斩后奏不快,但还是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和价格,并给小张5000元当包装的辛苦费。可事后小吴碰到了买主,得知他们出的价格是十一万八千元,小吴感到被小张欺骗,一纸诉状将小张告上了法庭。后经法庭调解,小张退还小吴四万三千元,其余的作为小张包装"乐乐"的劳务费,双方也达成了谅解。
整个事情中小张显然是一时贪念,同时也对自己的包装成功估价太高,妄图这六万元的红利,却忘却了多年的闺蜜情义。人一旦败给了金钱,就会迷失人性,成了财富的奴役,失去最为保贵的人格。
闺蜜算什么?只不过是一段时间内,一起做个伴的人。一起吃饭,一起玩耍,归根结底只不过是做一个伴。又没有啥真正的情感在里面。何况金钱这玩意甭说是啥闺蜜,亲姐妹,亲父子都可能闹翻。所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拿出来要另外评论,反倒是小题大做,没啥意义
宜兴女孩遭欺凌被逼下跪,警方已有最新通报,你怎么看?
现在主要就是对孩子特别关注,小孩子之间的欺凌一直都有,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国家,大家都是在欺凌和被欺凌中长大的,成年人一样有各种欺凌,而且更过分,或者更隐蔽,可以教育惩戒,但没必要上纲上线。
我们作为家长一定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情况和异常,耐心的去和她沟通,找到问题所在,帮助他们解决。
他们还小,容易冲动做出令他们后悔的事情,遇到这种被欺凌的情况,不要向他们屈服,应该第一时间找到家长告诉他们这个事情,你越是隐瞒,欺凌者越是觉得你好欺负,越是不计后果和变本加厉的欺负你,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越想越亏。
不要因为担心他们的报复而一忍再忍,学生欺凌***一直存在,以往的***告诉我们,你的忍让只能换来他们的暴打和变本加厉,你的小心翼翼只能换来他们的不屑一顾,告诉家长这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家长知道怎么处理对你最好,为你挣得公平对待,让他们知道你不是一个人,你的父母是你最好的避风湾。
法律应该考虑下这些问题,校园暴力关乎祖国下一代的培养问题,有关未成年人受害的所有法律法规应该本着以保护受害未成年人为第一要务做出强硬规定!
建议监护人依法***。依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根据年龄依法可能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是应当承担侵权[_a***_]引起的侵权民事责任。由法定监护人承担。如赔礼道歉、精神抚慰金、未成年受伤害后续心理疏导费用、医疗费用等
“生子当如孙仲谋”。是夸奖还是骂人呢?
先说结论:夸奖。
此语的出自《三国志》裴松之注,《三国志·吴志·吴主传》
按引文来看,曹操说孙权是和刘表的儿子相比,比喻刘景升的儿子为“豚犬”就是猪和狗,希望自己儿子像孙权一样优秀。
孙权未到二十岁继位,雄踞江左五十余年,有荆、扬、交、三州之地,可谓是一代枭雄。贾诩也曾评价孙权“识虚实”可见其才能。大力提拔寒门豪杰,制衡本地大户,在前期颇有明君之才。
看似曹操说出此言是占了孙权的便宜,可是曹操和孙权的父亲孙坚在关东讨伐董卓的时候都是三十七岁。
那时孙策十七岁、孙权十岁。明显是曹操的小字辈。
后来曹操始终自居孙权的长辈。孙权不怀好意劝他称帝时,曹操自然看破的他的看法。
是儿=这臭小子。
事实上这臭小子让他吃了憋,自从曹操打败袁氏兄弟,北征斩蹋顿。之后成为丞相,开始南征,刘琮投降,老一辈的刘表袁绍一死,他们继承人都被曹操打败,一时风光无限。
由此可见曹操在赤壁之战前,并不把也是小辈分的孙权放在眼里。曹操认为他只不过和刘琮一丘之貉,写一封威胁信就可以让孙权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