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女子遛狗时爱狗被害,竟遭到割头剥皮,你怎么看这事?
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遛狗时爱狗被害。
那么遛狗的时候,狗主人在狗身边吗?遛狗栓绳了吗? 我感觉有很大的可能是散养了。而作为狗主人,就应该时时刻刻看好狗。
我记得曾经有个新闻说的是柯基,被车撞死,然后被人剥皮了,还有个案件是狗主人放任自家的秋田犬去楼下,结果被当成流浪狗打死了,然后狗主人在微博上哭天喊地。
有用吗?养狗请及时注射疫苗,带好项圈,出门时请拴好,并且做到狗在你的控制下,做张狗的身份牌,名字,种类,主人联系方式,说明狗是有主的,这些都做不好,还好意思说爱狗?
遛狗不栓,狗的结局就是被车撞死、受到惊吓跑了找不回来、被人当成流浪狗打死。
矢野浩二前段时间说了一句话被网友攻击了:基本上,中国人没资格养狗,确实有道理。
这些狗主人,他们的素质,不适合养狗,对狗不负责,请以后不要养动物了,这就是祸害生命。
另外,我看到评论里有人说国外遛狗不栓绳,非常自由,但是仅限于专门的宠物公园。
先看一下1992年播出的蜡笔小新是怎么遛狗的,牵狗绳,还有小铲子,注意这是1992年的动画。
内蒙古一女子遛狗时爱狗被害?
遛狗时,爱狗被害?
这是怎么遛狗?怎么被害?
难道,杀狗者,在狗主,遛狗时,抢狗了?杀狗了?
那这就是抢劫罪了?然而事实是如此吗?
不论何地的《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都有明确规定,遛狗必须牵引,且必须由成年人牵引,牵引绳不得超过1.5米,狗不得远离狗主视线范围。这才是遛狗!
【杀狗者】的杀狗手法确实很残忍变态,但这和【安徽芜湖福田保安灭门惨案】中的【***犯保安】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那个【保安】为了【狗】亲手杀死【业主夫妻】,逼迫【业主夫妻11岁的女儿】跳楼【身亡】!
这件事我们从两个方面看,首先是狗和狗主人,狗狗***了吗?打疫苗了吗?狗狗有没有扰民?遛狗的时候戴项圈绳子了吗?遛狗过程中狗主人是否离开过?这些关系到凶手的作案动机和手法。
凶手的作案动机大概有两点,一是泄愤,因为狗狗吠叫或者处于散养状态,影响了凶手的生活。二是见肉起意,鉴于凶手已经把狗狗砍头剥皮,个人认为凶手是打算自己吃,可能其中也有泄愤的意味。
凶手的作案手法,凶手是怎么偷到狗狗的,可能是主人没注意,狗狗跑出了家门,可能是主人遛狗过程中离开过,也可能狗狗本身就是散养,这些情况下凶手就很容易得手。也有可能是凶手入室盗狗,不过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是最小的。
最后就算狗主人有错,凶手也逃脱不了惩罚,虽然没有杀狗偿命的说法,但是偷窃、损害公民私有财产,总得赔钱或者进去蹲些日子。
说几句不太理性的话,虽然我不是爱狗人士,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但是这种偷别人的狗,带回家宰了,还弄的楼道里都是血的人,他的心理健康真的没有问题吗?
至于养狗人士?我没什么对他们说的,反正说了也不会听。就任凭他们养大型犬,不打疫苗,遛狗不带狗绳,放任狗狗大声吠叫、扑咬小孩、随地大小便吧,反正有他们的狗狗替他们承担错误,他们只需要流两滴鳄鱼的眼泪,就会轻松的变成受害者。
必须按照***颁布条例养狗,不养大型犬,无攻击性的,注射疫苗,遛狗带绳,不去公共场合,等等,做到的寥寥无几,狗无辜,人有过,这些人,所谓爱狗人士,都是***干净尿洗脸的货,就是她们养狗造成流浪狗泛滥,时有发生伤人***,***部门也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没有做到本职工作,失职严重,加强管理处罚力度,才能源头制止,高压之下才有守法公民
残忍,残暴。对一个狗狗下这种狠手,可以看出这哥们是一点爱心都没有啊。现在城市中养宠物的市民很多,宠物已经是很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不喜爱宠物的人来说,可能有时候宠物会给人带来不方便,但是也没必要这么干吧!现在有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养宠物,让萌宠给生活增添乐趣的同时我们也得学会和邻居和睦相处。下面就这个事儿说一下。
第一 不要让自己宠物影响他人
现在很多人都有养宠物的习惯,尤其是养狗狗。但是有时候狗狗确实也会对邻居周围的人造成影响。比如说,把狗长时间放在家里而家里又没人,它长时间叫,谁听了都会闹心,产生不良情绪。还有就是养的大型犬,拉出去溜的时候可能把小孩吓着。养宠物是个很好的个人爱好,但是不要让自己的爱好影响到他人。管理好自己的狗狗,做一名合格的宠物主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做出这种举动也不是一下子就决定的吧!看了报道说是狗是被邻居杀的,那么估计是因为狗狗的事儿发生了争执。双方都没有解决,日积月累产生了报复情绪。所以给我们养狗的朋友们提个醒,感觉自己家的狗狗影响到他人生活了,积极的去和邻居协调处理,不要不管不顾,最终只会让怨恨越来越大,引发大的事故。
最后 养宠物是好,但是不要影响他人生活。同时也要积极的和邻里邻居们交流来往。增进大家的理解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