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狗丢了,自己捡到该怎么办?
如果别人的狗丢了你自己捡到之后你应该尽力的去帮他找到主人,因为别人丢了狗肯定是非常着急的,而且狗狗也都是有感情的,他是非常想念他的主人,你可以发朋友圈找一下他的主人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你也可以自己先养着他。因为没有人照顾的狗狗是很可怜的。
路边捡了一只狗狗,要不要留?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所有的相遇都是一种缘分。如果你喜欢狗狗,如果你也想拥有一只狗狗每天陪伴你。那么很建议你把它收养。第一。他有了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不再流浪。第二。你也有了一只陪伴你的狗狗。
但是捡到的流浪狗回家之后一定要做好驱虫,给狗狗打好疫苗。定期洗澡。定期驱虫。幺四喂***。和宠物专用的食品。不要乱吃人吃的东西,不然狗狗有可能会生病。如果你已经收养他,那么恭喜你也成为了一名铲屎官。
以后养狗狗的会伴随着你。祝你好运!
1.你居住的地方允许养狗吗?
2.每月养狗支出有考虑好吗?(根据自己经济实力一个月少说也要上百)
3.带狗狗去除虫和打三联(好几百)
4.每天能抽出半小时陪狗狗玩耍或散步?
上面问题想好再做决定养不养
你好!首先在路边捡到一只狗狗说明你们很有缘,如果你喜欢它,就收留它吧!
在路边捡到狗狗一定挺欣喜的,同时也会想到苦恼,心想如果把它到回家该怎么去养它,那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事情。首先你要喜欢它,有养它的地方,还要考虑你的时间安排,最重要的是决定把它带回家,就不要轻易放弃它,二次抛弃对狗的伤害是很大的。
我就很喜欢狗,我要是看见路边有狗都会不忍心过去看看,逗逗它们给点吃的。和狗相处久了也就没那么还怕路边陌生的流浪狗。疫情刚过时我在路边看见一只小狗,哄了半天才抱到它,看它可怜兮兮的小样,我就顶着被爸妈挨骂的恐惧把这小家伙带回家。可回家爸妈并没有怎么骂我,而是说流浪狗有防备的心,容易伤人,万一咬到了还要打育苗。后来自己想想是胆大冲动了没想太多,也就因为没想太多我救了一只小狗,哈哈!现在小狗长得很好看,刚看时是个土狗,后来朋友告诉我像是金毛,呀!还赚到了。有它我的生活变得有趣了丰富多彩了,快乐的和它玩耍叫我不后悔捡它。
如果你喜欢狗狗,就给它一个温暖的家吧。有个住的吃的地方,它们都会很高兴的陪着你。
既然你捡到了它,说明它跟你有缘分。有条件的话,建议养着它。狗狗是很通人性的,会给你带来精神上的蕴藉。
但是在饲养狗狗的过程中,还是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首先必须是到宠物医院去打疫苗,驱虫,这样做不仅对狗狗好,对自己也好。
2、给它做个窝,用篮子也行,用纸盒也行,垫上些纸和棉就可以了。为它准备两个喂食和喝水的碗碟。 饮食不用特意买***,喂些馒头等就好。
3、它大小便时给它带到指定地方,狗是很爱干净的动物,几次之后它就自己知道要定点大小解了。 洗澡时把它的耳朵翻下来拿手轻轻按住,防止水进它的耳朵。洗完用吹风机吹干。 平时训练它一些基本动作。除了***,关键还可以给它锻炼身体的作用。 带它散步,但尽量减少它和别的狗的接触防止一些病菌的传染。有条件的花 定期到动物医院做检查。
捡到一条狗怎么办?
首先我想请问一下是什么样的狗,如果是一般的土狗,千万别卖.卖给别人那它只有死路一条,它会被杀了吃了,很可怜!如果是宠物狗一般不会吃!你想买掉也可以,但一定要给它找好主人,不然又将成为流浪狗!其实你喜欢狗的话,你可以收养它,(爱心哦)它自己跑来不走,可见它很喜欢你,它能到你家也是一种缘分!如果你不喜欢它可以送到流浪宠物收容所!至少它有个去处!你也会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回味无穷!
捡到一只成年宠物狗,养了大半年了,如果有天她的原主人突然出现要求要回去。不还的话算不算侵占他人财物?
很多人说这么复杂,又配图,其实没必要,好像显得自己很有水平似的。
很简单,如果前主人拿出是他的证据,那就必须归还,但是可以向他索取这段时间的费用。宠物虽然有生命,但是在法律上仍然是作为物品来看的。不过如果前主人拿不出证据来,那你可以放心大胆的不用归还。
如果原主人出现要求要回狗狗,你必须还给人家,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这大半年代养狗狗的费用。
如果你不把狗狗还给原主人,就属于违法行为,原主人可以***你。
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也就是说,你如果不归还原主人,属于犯法行为,原主人可以******判决你归还。如果拾得物达到一定的数额,你将可能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的认定数额司法解释标准为一万元,但部分地方立案标准是五千。不知道你捡的[_a***_]成年宠物狗是什么狗,价值多少,如果超过立案标准,可能面临两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建议你最好把狗狗归还给原主人。
如果原主人在狗狗遗失后发布过《寻狗启示》,并承诺找到狗后有酬金,你可以要求原主人兑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原主人的承诺对你有效,你可以要求他(她)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我认为这还是得和原主人协商才行,不还应该也不算侵占他人财产吧,但如果是我,我会把狗狗还给它原来的主人。
我深信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舍不得这条狗狗走,因为大半年的时间足以让我和这只新来的狗狗培养出足够深的感情和默契了。这种爱一旦产生,可不是说没就能没的。尽管还回狗狗一定会让我很难过,但我不得不这么做,我是这样考虑的。
我想,那些故意扔掉狗狗的人应该不会再出现在我面前把狗狗要回去吧,他们一定不会昧着良心做这种事情。所以,如果狗狗的原主人出现在我面前想要要回他的狗狗,我认为当初一定是他的不小心才让狗狗跑丢的。
对于养宠人来说,这种不小心是不应当出现的,因为这种不小心可能会让狗狗身处危险之中。但是,人谁无过呢?我想,当狗狗的主人发现狗狗丢失之后,心中一定是无限的自责和难过吧。他也不想让狗狗走丢啊!
所以,我之所会捡到狗狗,是因为他的无心之过。我认为,所有的无心之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至少不应该一直责备他。
狗狗的主人把它弄丢了,狗狗自然会承受因为主人的过错而面临的新环境。它们可能露宿街头而不能得到足够的水或者食物,它们可能遭遇到坏人而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它们也可能遇到像我这样的人,重新给予它们生活的保障。
说到底,如果那位主人没有犯错,我可能永远不会和这只狗狗产生交集。这只狗狗本来就不是我的,即便我已经很爱它了,它也依然不属于我。我可以为狗狗创造更好的未来,却永远也无法抹去狗狗曾经的回忆。
养母永远代替不了孩子的亲身母亲,我想这是一个道理。